会计估计变更与会计政策变更区别:
1、概念不同: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2、会计处理方法不同: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是追溯调整法和未来适用法,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处理方法是未来适用法。
3、在实务中的应用不同:
会计政策变更在实务中的应用包括: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生物资产的初始计量、无形资产确认、非货币资性资产交换的计量、收入的确认、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认、借款费用的处理、合并政策等等。
会计估计变更在实务中的应用包括: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下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生物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生物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及摊销方法、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的,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估计方法;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金额、合同履约进度的确定、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等等。
商誉减值问题:
1、《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明确了商誉的确认依据: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商誉作为企业的资产,指的是企业获得高于正常盈利水平的收入的能力,它是企业未来实现的超额收入的现值。
2、如何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由于商誉不能单独为企业产生现金流量,所以无法单独确定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企业应先将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较高者确定),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商誉是第一阵地,减值损失首先冲减商誉,若商誉不够冲减,将减值损失余额按比例冲减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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