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央企国资军工上市公司公告跟踪

(一)2023.02.14—内蒙一机(600967.SH):关于调整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为落实兵器工业集团“1+5”战略,聚焦内蒙一机提升核心竞争力和保障产业结构调整、转型的顺利实施,助力内蒙一机实现持续高质量发展,2023年2月14日内蒙一机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增加经营范围议案》,同时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以及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要求,在原有经营项目不减少的前提下,对现有经营范围表述进行优化,使表述更清晰简明。

        新增“野战工事装备;模拟训练装备;智能/无人装备;方舱;武器装备试验检测;装备产品试验服务;集成电路、电池、特种设备、光电子器件设计、研发、制造、购销及售后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增材制造装备、物料搬运装备及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销售;增材制造;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太阳能发电、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二)2023.02.14—昊华科技(600378.SH):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昊华科技拟向中化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化蓝天52.81%股权,向中化资产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化蓝天47.19%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化蓝天将成为昊华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次交易的资产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均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中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的股份支付数量尚未确定。昊华科技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将在交易标的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之后,并在评估报告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并在重组报告书之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前后,昊华科技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昊华,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昊华科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由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昊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尚未确定,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中,昊华科技拟向包括外贸信托、中化资本创投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昊华科技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二、省属国资军工上市公司公告跟踪

(一)2023.02.17—神马股份(600810.SH):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股份”)于2023年2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8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神马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2023.02.13—中密控股(300470.SZ):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密控股”)于近日收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三项专利的《专利证书》及两项专利的《手续合格通知书》,专利的获得形式为原始取得,所涉及技术与中密控股主要技术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中密控股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巩固和保持中密控股技术优势,提升中密控股的核心竞争力。

        中密控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干气密封智能监测系统》《具有曲面槽密封端面的机械密封环》两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变更请求,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相关规定,变更工作已完成。上述专利的变更不会对中密控股目前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地方国资军工上市公司公告跟踪

(一)2023.02.17—康达新材(002669.SZ):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通过复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2]821号),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材”)全资子公司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必控科技”)被认定为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近日,必控科技取得了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颁发的《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牌匾》,有效期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必控科技被认定为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也是继康达新材被认定为国家级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全资子公司北京力源兴达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及中小企业称号、控股子公司西安彩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陕西省2022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之后的再一次入选。

        必控科技入选“专精特新”企业,将在融资服务、技术服务、创新驱动、专题培训等方面获得重点扶持,将有利于提升必控科技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对康达新材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作用。

(二)2023.02.15—泰和新材(002254.SZ):关于控股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提示性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的控股子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企业,证券简称:民士达,证券代码:833394,泰和新材持有民士达91.38%股份。2023年2月15日,民士达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北京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2月15日出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6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2月1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index.html)的相关公告。

        民士达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的风险,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上市的风险。泰和新材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公开资料撰写,本司无法保证公开资料的准确性。如有不当之处,以上市公司公告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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