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下发行条件
《首发注册管理办法》大幅优化了发行条件,仅仅保留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必要的资格条件和合规条件,将核准制下实质性的门槛尽可能地转化为了信息披露的要求。监管部门不再对企业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因此,《首发注册管理办法》的股票公开发行条件是沿袭了试点注册制过程中科创板和创业板的有效做法,即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强调按照重大性原则把握企业的合规性和财务规范性,防控好风险。
《首发注册管理办法》取消了原主板发行条件中关于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比等方面的要求,还规定申请首发上市应满足以下四方面的基本条件:①组织机构健全,持续经营满三年;②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 有效;③发行人的股权清晰稳定、业务完整,并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 营的能力;④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主体不存在《首发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违法违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