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存在同业竞争,因关系恶化明确拒绝尽调和访谈,是否构成实质障碍?
【案例:超卓航科】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湖北襄阳市,专注于航空机载设备维修,主要从事军用及民用航空器气动附件、液压附件、燃油附件和电气附件的维修业务。2021年5月公司申报科创板,2022年1月26日上市委过会,目前已提交注册。2020年营业收入1.22亿元,净利润6400万元。
近亲属同业竞争事实:南京王行实际控制人王鹏系超卓航科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春晓的弟弟,双方因家庭财产分配等原因,产生矛盾引发冲突,导致关系恶化,姐弟间已多年无往来。由于双方均从事航空机载设备维修业务,存在一定程度的市场化竞争,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王鹏最终仅同意就部分事项接受中介机构访谈确认,拒绝提供南京王行收入、利润、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重叠情况等数据信息。
在反馈问询中,发行人超卓航空解释,王春晓、王鹏姐弟情感破裂导致两家公司从未进行业务上的交流与合作,除王春晓与王鹏无法改变的血缘关系外,两家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行业内按照各自的决策正常开展业务,两家公司存在机载设备维修业务领域的部分重合亦有合理性,两家公司多年来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始终保持完全独立,重合部分业务相关的航空公司均为国资或大型民营企业,其按照自身的要求独立评估和选择供应商,不会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中介机构对上述情况执行了相关核查工作,包括对南京王行实际控制人王鹏的现场访谈,对王春晓与王鹏共同姐姐的访谈,对当年调解家庭矛盾出警民警的现场访谈,获取并查阅了2007年王春晓、李光平和王鹏等人因矛盾冲突而报警的出警记录,以及襄阳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檀溪派出所出具的出警证明文件等。
此外,南京王行出具了《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其要求本公司配合访谈调查的说明》,该文件明确了超卓航科与南京王行的独立经营情况,但也明确拒绝说明相关具体的业务数据,其无法提供具体信息;发行人实控人出具了《关于南京王行相关陈述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同时,中介机构核查了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南京王行重叠的客户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分别为23.16%及21.97%,占比相对较小。
综上,超卓航科对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存在同业竞争问题进行了问询反馈。超卓航科于2022年1月26日科创板上市委过会。
【小结】
在注册制的审核理念下,亲属同业竞争问题已经不再是IPO的实质性障碍。同时,最新的审核标准已经明确,不是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的其他近亲属的经营行为,不与发行人构成直接的同业竞争行为,只需要进行相应的核查,并不需要进行清理。当然,就算是存在同业竞争,也可以根据新的审核标准论证不属于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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