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确定公允价值可优先参考熟悉情况并按公平原则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达成的入股价格或相似股权价格确定公允价值,如近期合理的PE入股价。
若近期无资本方进入,可以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但应避免存在争议的,显失公平的估值技术或公允价值。
以上市公司案例列示无外部资金方注入情况下,如何判断员工持股平台入股价格公允性:
问询问题:三、补充披露员工持股平台入股、合伙人入伙的价格及公允性,发行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确认情况,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及合理性,相关事项是否对报告期初的未分配利润造成重大影响。
分析:
7、员工持股平台入股、合伙人入伙的价格及公允性,不构成股份支付
(1)华如志远向公司增资
2015 年 7 月,公司尚未在新三板挂牌,持股平台华如志远以每股 1.38 元的价格,认缴公司注册资本 700 万元,剔除实际控制人李杰和韩超持有的份额,实际员工持股数量为 585 万股。增资价格系基于公司 2014 年每股收益(0.35 元)和 2015 年 5 月末每股净资产(1.34 元)确定,估算市盈率约为 3.94 倍。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前,公司未曾引入过外部投资者,亦未发生过股权转让事项,且未开展过资产评估,股权无公开交易价格。本次持股平台增资时点公司的业务规模较小,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增资价格参考每股净资产金额,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构成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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